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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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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
网络课程 |
关 键 词 |
国际 法律 |
更新时间 |
2006年9月20日 |
资源简介 |
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中各类主体的相互间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当前,对国际法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已经被提上了新的高度。在中共中央举行的法律知识讲座上,中央领导曾专门指出:“ 国际法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各国越来越重视利用国际法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是国际社会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向。……所有代表国家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工作的同志,也都要学习国际法知识。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干部,由于缺乏国际法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吃了不少亏。这种教训应该引以为戒。办法就是加强学习,加深了解国际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通行惯例及发展趋势。”
学习国际法之始应对国际法的学科特点有着清楚认识。首先,国际法有着不同于我们相对熟悉的国内法的理论构架,从主体、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到效力根据、实施方式,都有着区别于国内法的自身特点: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法人,而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而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而国际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条约与国际习惯;国内法的效力根据是国内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各国实践的协议意志;国内法的实施依靠国内司法机关,而国际法则主要由各国自觉执行。其次,国际法内容体系庞杂,涉及面广泛:从国家到争取独立的民族等其他国际法主体,从国家间关系到国家、争取独立的民族、国际组织相互间关系,从国家对领陆、领水的主权到人类对外空的开发利用,从国际争端解决到国际法律责任的承担,涵盖的领域包括政治、经济、贸易、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海洋开发、科学技术、外层空间、军事和司法等等,而且当代国际法规范、调节的内容和范围还在不断扩充之中。具体到章节划分上包括领陆法、海洋法、空间法、居民法、人权法、外交法、国际组织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法、国际发展法、战争法……等诸多分支法体系,这些国际法的分支法都有着完整的理论构架和内容体系,本身便可成为完整的独立学科,将其集中浓缩于一体的国际法自然便显得如一个包罗万象的“口袋学科”。第三,国际法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国际法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规则和制度都与特定历史时期的国际背景相联系。国际关系经历了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四个历史发展时期。与国际关系的历史发展相适应,国际法的发展也经历了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四个时期。由于国际法本身就是是国际关系发展实践的产物,学习国际法必须对不同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有着基本的掌握,同时应密切联系国际形势和各国的外交实践活动,密切注意国际国内动态,了解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状况和外交政策,了解我国在对外交往中对待国际法的基本态度:“既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法准则,又要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继续作出努力,推动国际法朝着有利于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方向前进。”
对国际法的学科特点有了基本全面的认识之后,应注意安排合理的学习方法。首先要认真学习课程讲解,以对国际法具备初步了解,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性质和内容体系。由于国际法的一些分支法自身的内容特性,在学习时往往须以某些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掌握为条件。如在对领土法、海洋法的学习过程中应该有着一定的地理知识,而在学习空间法时,由于现代国际空间法的发展以现代空间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为基本前提,因而对现代空间科学技术的发展情况也应该有大致的了解。因此在学习课程讲解之后要及时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必要的基本知识。在进入识记复习阶段后,应注意把对全部所学内容的全面复习与对重点章节内容和非重点章中的重点问题的重点复习相结合,把总体性、全局性的总复习和逐章巩固的阶段性、局部性的复习相结合,把考前总复习和平时性复习相结合,把理解记忆与自我检查相结合,以真正扎实掌握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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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姓名 |
李斌 |
性 别 |
男 |
职 称 |
教授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系 |
电子邮箱 |
lb@nju.edu.cn |
联系电话 |
025-83688660 |
通讯地址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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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简介 |
李斌,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副教授。1990年9月进入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和国际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7月留校任教。现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任教职以来,先后承担了《法学概论》、《国际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等课程的授课任务,在授课过程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意对学生的启发引导,教学效果良好。曾连续多年获南京大学奖教金,其中二等奖两次。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著有《当代国际法学》(科学出版社)、《国际法学自学指导》(南京大学出版社),合著、参编《进入WTO的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法律基础教程》、《国家公务员录用学习丛书——法律》、《商法教学案例》、《商法习题集》等著作、教材,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承担有南京大学文科发展规划基金“中国电信服务贸易开放的法律问题”、南京大学笥川良一教师项目“非政府组织法律问题研究”、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建设项目“当代国际法研究”等科研课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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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
暂无 |
资源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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