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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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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
网络课程 |
关 键 词 |
法的历史和文化 法的本体与价值 法的运行和操作 |
更新时间 |
2006年9月19日 |
资源简介 |
本课程是关于一般法的基本原理和理论的学科。它以法的必然性、应然性和实然性为内在逻辑,研究了法的历史和文化、法的本体与价值、法的运行和操作等问题。本课程在内容上除了导论外,分为三编。第一编专门介绍法的历史和文化,主要包括法的起源、法的发展、法治、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及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第二编是法的本体与价值,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权利和义务、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与其他社会的关系。第三编是法的创制与实施,主要包括法的创制、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实施、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发现、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律监督等。从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出发,课程还侧重研究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课程的目标是通过对《法理学》的学习,使学习者能初步掌握法学和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形成一个将来作为法律角色所具有的特定的价值取向、分析涉法问题的思维方法及所需要的法言法语,为今后部门法的学习提供理论上的前引。
本课程的主要特点有:第一,结构上的独特性。在结构和编排上,从经验即从法的必然性出发来开始讲述关于法的基本知识,这样就为学生学习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打下了基础。第二,知识上的前沿性。本课程所及的关于法的知识、原理和理论都尽量反应了当代法学理论的前沿性成果。使学生的学习能站在一个较高的程度。第三,讲授上的通俗性。本课程在讲授过程中,用较为通俗的语言或案例来解释一些抽象晦涩的概念、原理,力求做到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涩为通俗。第四,学习上的自主性。本课程在设计过程中,希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自我作主,课程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学科的知识点及同学们的实际情况,本课程在讲解中略去了个别的章节,因此,本课程要求同学们在学习中,除了认真听取授课教师的讲解、完成章节后的作业和练习外,有兴趣的同学还可以阅读相关的背景资料知识。希望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以便于教师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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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姓名 |
杨春福 |
性 别 |
男 |
职 称 |
教授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 |
电子邮箱 |
yangchunfu@nju.edu.cn |
联系电话 |
025-83594007 |
通讯地址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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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简介 |
男,博士,教授。199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7月来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南京大学哲学系在职攻读法哲学博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赴韩国汉城国立大学法学院从事学术访问并做法哲学博士后研究,研究课题为《中韩法治化进程人权的法律保护之比较研究》。1999年3月晋升为副教授,2003年11月被聘为法理学教授。
杨春福老师的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权利和人权理论、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社会学、律师和公证制度等。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化进程中公民权利保障机制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2002重点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南京大学“985工程”《法理学课程建设》等。出版学术专著《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独著教材《律师与公证实务》,合著教材《法理学-法的历史、理论与运行》等,发表学术论文和译文30多篇。其科研成果曾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论文类金鼎奖、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杨春福老师的教学注重“夯实基础、拓宽视野”。曾获“南京大学浦口校区十佳教师”、南京大学优秀教学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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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
暂无 |
资源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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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本科 |
运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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